泰安市文化馆学习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
发布日期:2023-12-07 14:52 浏览次数:

7月17日上午,泰安市文化馆党支部举行主题党日学习会议,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。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,学习好贯彻好《条例》,强化政治担当、肩负使命任务、提升质量水平,努力打造与群众公共文化服务相适应的思想高地、舆论高地、文化高地、文明高地。

会上,张鲁同志分别就《条例》及有关情况作了解读和说明。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、主干性党内法规,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,为做好新时代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。《条例》的出台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宣传工作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又一关键之举,发出了推动宣传工作不断活起来、实起来、强起来的动员令,标志着宣传工作进入了依法依规推进的新阶段。

作为文化工作者,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,把宣传工作牢牢抓在手上,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、党管意识形态,确保文化宣传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,以实际行动践行“两个维护”。要以更强的担当精神,肩负起文化宣传工作的使命任务,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、往实里走、往心里走。

要以更清晰的“一盘棋”思维,进一步完善大宣传格局,特别是党支部要加强领导,关心干部队伍建设,加强对《条例》执行情况的自我监督,真正让制度发威、让规则见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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